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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民族大学2027年公共管理硕士(MPA双证)招生简章

2026年10月13日 10:49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点击:[]

广西民族大学2027年计划招收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双证)90人,专业代码为:125200。我校最终实际的招生计划将以当年教育部下达的实际招生计划为准。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招生名额,待正式计划下达后,我校将根据生源状况、办学条件和各学科发展需要等作相应调整。

一、广西民族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双证)专业介绍

广西民族大学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共建高校、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建设高校。广西民族大学于2010年获得授权,是全国第五批MPA培养单位,并于2015年以优异成绩通过专项评估。MPA授权点所在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国家安全学院拥有政治学、公共管理学二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一个公共管理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2027年,学校将面向全国招收公共管理硕士(MPA双证)全日制研究生。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我校MPA教育已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

(一)专业方向特色鲜明。为服务国家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学校设置了行政管理与国家治理、公共政策与数字公共治理、城乡公共治理与社会保障、和国家安全与边疆治理等四个专业方向。

(二)培养目标顶天立地。旨在培养具备坚定的政治思想信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主动回应国家发展战略和地方社会经济发展需求,掌握系统的公共管理理论和方法,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能够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知识和科学研究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

二、授课模式与学制

标准学制为3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授课模式为周末上课(周末班)和集中上课(集中班)。MPA标准学制为三年,第一学年以基础课程学习为主,第一学年学生可自由选择周末上课或者集中上课;第二学年进入方向课程学习阶段,实行集中上课模式;第三学年以撰写硕士学位论文为主,不再安排常规课程授课。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的相关体检要求。

(三)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考生须在2024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的本科毕业证书或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五)公共管理(MPA)只招收定向就业类别考生,不招收非定向就业类别考生。

(六)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按下列规定执行。

除满足所报考专业要求的各项报考条件外,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均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申报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报考类别为“12定向就业”,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学习工作单位为原单位;毕业后须回定向单位工作;复试前,必须提交以下5项材料:

(1)户口本(户主、父母和考生页)复印件或少数民族户籍证明。

(2)考生工作单位与考生本人签署的劳动合同。

(3)当地社保局出具的考生工作单位为考生本人缴纳社保的证明(至复试当月连续6个月)。

(4)考生工作单位为考生本人发放工资的证明(至复试当月连续6个月)。

(5)《广西民族大学少数民族在职考生享受国家招收研究生照顾政策定向就业协议书》。

注意事项:

1.第一志愿未报考广西民族大学的,不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2.考生报名时未按规定完成申报的,不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3.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或者不按要求填报的,不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4.考生的少数民族身份信息、报考类别(定向、非定向)、定向就业单位、申报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等信息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考生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所提交材料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的,一律不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5.网上报名申请了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若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公布的第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中的“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线”,并符合相关要求方可按规定享受照顾政策上线。但上线不一定能进入复试,还需根据第一志愿正常上线考生情况、考生在各专业中的排名情况以及该专业招生计划等因素来确定。

6.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单列招生计划,按初试总分和一志愿正常上线考生共同排名。

7.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

(七)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按下列要求执行。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含单独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项目之一,服务或履约期满且考核合格。

2.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申请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

(八)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

四、报考程序

报名前,请各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我校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招生专业目录,确定符合各项要求后再进行报名。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有关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其中,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资格由报考点进行初审,其余资格由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初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

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要求报名。所有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时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并按照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考点的要求按时提交报名材料。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报考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

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每日9:00-22:00。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点选择

MPA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3.注意事项

(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符合“报考条件”(七)中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5)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6)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报考点审核结果、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资格审核

1.报名资格审核

我校将在报名系统开放期间对考生报名信息和提交材料进行全面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的,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学校将重点审查以下信息:

(1)考生前置学历是否满足招生专业目录中的要求。

(2)各专项计划填报是否超出专业限制以及是否符合专项条件。

(3)研招网学籍学历校验结果。

(4)部分专业对报考类别、毕业年限、专业背景的要求等。

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考生须在报名期间提交相应类型所需补充的材料(涉及不同类型的考生,请按不同类型分别提交,以免信息缺漏)。凡补充材料不合格或逾期提交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学历(学籍)校验。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教育部规定的相应机构进行认证,并于网上报名截止前将认证报告(PDF格式)和其他所需材料(照片或扫描)的电子版发送至我校研招办邮箱yzb@gxmzu.edu.cn,邮件以及附件的名称请以“学历校验+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

网上报名结束后,我校还将对经考生确认后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核查,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一律不予准考。

各位考生在报名前要明确自身定位和合理规划报名时间,要本着负责的态度确保填写的报名信息完整、真实、有效、齐全、准确,要避免因人为错误导致数据校验失败,要预留充足的时间修改信息或补报。

报名成功后的5至7天内要及时关注学信网微信提醒、手机短信提醒、研招网站内消息、我校研究生院的网站信息。请务必关注学信网公众号并绑定微信账号,保证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正确并能够正常接收研招网短信(建议不要开启短信拦截等屏蔽功能,以免耽误接收研招网发送的短信)。

2.复试资格审查

我校将在复试阶段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享受照顾政策和加分政策及考生报考资格等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3.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报考资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我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学历学位。

(三)报考点选择

1.报考点材料上传的要求根据考生所选择的报考点及报考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执行。

(1)选择广西民族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为4508)的考生,报考点公告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请及时关注。

(2)选择其他考点的考生:由所选择的报名点安排,请考生自行查阅。

2.考生网上报名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考生应当按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网上报名时提供的报名照片,应使用学信网APP在线拍摄、上传报名照片(该照片将用于初试准考证、录取通知书、校园一卡通及复试录取通过后的学信网录取照片等环节,请各位考生谨慎对待)要求如下:

(1)须在白色背景下进行拍摄。

(2)请勿穿着白色或浅色服装,建议身着深色上衣,保证人像与背景区分清晰。

4.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郑重提醒:考生报名后至新生取得正式学籍前,均不得修改个人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个人身份信息。因上述事项影响录取、入学报到及毕业等环节,考生责任自负。

(四)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初试

(一)初试时间

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二)考试科目

请查阅《广西民族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初试地点

由报考点安排考场,详见准考证。

(四)成绩查询

初试成绩届时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我校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中公布。考生自行在网上查询、打印本人初试成绩单(我校不再另寄发成绩通知单)。

六、复试录取

(一)复试

1.我校将在教育部划定的二区国家分数线基础上,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请考生务必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复试资格和相关要求,若错过复试,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按规定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件、学历(学籍)/学位证书以及对应的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材料按要求准时参加复试。

2.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内容的考核。复试采用笔试、面试和实验技能考核等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核。具体复试内容和方式、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权重等信息见各招生学院公布的复试录取细则。

3.MPA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复试具体安排以届时我校公布的通知为准,请关注研究生院和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国家安全学院网站。

(二)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

(三)录取

1.我校将在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广西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以及考生综合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具体的录取原则请以《广西民族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为准。

2.录取后不允许转专业。

3.我校公共管理(MPA)考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只招收定向就业类别考生,不招收非定向就业类别考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录取类别仅为“定向就业”,在读期间不得解除定向就业协议,且不得更改定向就业单位。公共管理(MPA)考生的户口、人事关系、档案等皆不得转入我校。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

4.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5.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参加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七、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

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4950元/年

以上收费标准仅供参考,2027年实际收费标准若有变化,最终以广西物价主管部门核定和备案的为准。

(二)奖助学金

根据学校文件规定,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非在职考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外),不获得奖助学金待遇。

八、培养地点及住宿情况

我校在相思湖校区(南宁市大学东路188号)进行研究生的培养工作。公共管理(MPA)学校不安排住宿。

九、毕业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协议就业。考生毕业时,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在职考生,须回原单位工作。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否则学校有权取消其毕业资格和授予学位。

考生毕业时,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转寄签订协议的定向就业单位发放。同时,学校将考生的学籍档案等材料转寄定向就业单位。

十、学历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修满培养方案所规定的所有要求,成绩合格,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由学校组织的论文答辩,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广西民族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证书”和“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十一、其他事宜

(一)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将第一时间通过广西民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发布。请广大考生及时上网了解查询。

(二)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导师联系方式及考试大纲,各专业参考书目详见研究生院网站。

(三)凡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视为已认真阅读本招生章程和招生专业目录,并接受本招生章程和专业目录的规定和要求。

(四)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

(五)以上信息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则以调整后的相关规定为准;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等上级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执行。

十二、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老师

联系电话:0771-3260865

欢迎报考广西民族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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